公告標題: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0學年度運動舞蹈錦標賽

公告時間:
2022/03/30
公告內容:

比賽分組及限制、競賽項目:
(一)參賽限制如下:凡符合第十條第一至三款參賽資格之各參加單位男、女生運動員皆可參加比賽。
(二)競賽項目:團體舞組設有街舞、一般流行舞等2項競賽及國標舞41組。
1.團體舞組:設有街舞、一般流行舞等2項競賽
(1)街舞(如Hip Hop、Breaking、Locking等)
(2)一般流行舞(如現代、國標、民族、有氧、熱舞等)
2.國標舞組:計有大專單項組、大專組、新生單項組、新生兩項組、單人組、大專同步舞組等6組。
(1)國標舞組─大專單項組:設有華爾滋等10項競賽。
A.華爾滋(W)、B.探戈(T)、C.維也納華爾滋(VW)、D.快步舞(Q)、E.狐步(F)
F.恰恰恰(C)、G.倫巴(R)、H.捷舞(J)、I.森巴(S)、J.鬥牛舞(P)
(2)國標舞組─大專組:設有大專兩項組、大專三項組、大專五項組、大專淑女組等4組競賽。
A.大專兩項組:
2
(A)恰恰恰、倫巴(C.R)
(B)華爾滋、探戈(W.T)
B.大專三項組:
(A)恰恰恰、倫巴、捷舞(C.R.J)
(B)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W.T.VW)
C.大專五項組:
(A)恰恰恰、森巴、倫巴、鬥牛舞、捷舞(C.S.R.P.J)
(B)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狐步、快步舞(W.T.VW.F.Q)
D.大專淑女組:
(A)恰恰恰、倫巴(C.R)
(B)探戈、華爾滋(Slow T.W)
(3)國標舞組─新生單項組:設有恰恰等6項競賽。
A.恰恰恰(C)、B.倫巴(R)、C.吉魯巴(G)、D.捷舞(J)、E. Slow探戈(Slow T)、F.華爾滋(W)
(4)國標舞組─新生兩項組:設有探戈、華爾滋等2項競賽。
A.探戈、華爾滋(Slow T.W)
B.恰恰恰、倫巴(C.R)
(5)國標舞組─單人組:設有恰恰恰等10項競賽。
A.華爾滋(W)、B.探戈(T)、C.維也納華爾滋(VW)、D.快步舞(Q)、E.狐步(F)、
F.恰恰恰(C)、G.倫巴(R)、H.捷舞(J)、I.森巴(S)、J.鬥牛舞(P)
(6)大專同步舞組(男男或女女)跳一樣的舞步:
(A)恰恰恰(C)、倫巴(R)、捷舞(J)
(B)探戈(T)、華爾滋(W)

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 5月2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
(二)報名地點:國立高雄大學體育室傅曉菁小姐收
     地址:81148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聯絡電話:07-591-9000#8831
     傳 真:07-591-9057(傳真請來電確認)
     Email:sport@nuk.edu.tw
(三)報名方式:
1.先行網路報名(網址:www.dancesport.org.tw)。
* 單、雙人分開報名;雙人舞的選手有換舞伴時,每換一對,同樣須寫一份報名表
例:A和B跳"大專五項組拉丁&大專單項組S,A和C跳"新生單項組J",A自己跳"單人組R"――
A需填寫報名表-大專五項組拉丁&大專單項組S(舞伴B)、報名表-新生單項組J(舞伴C)、報名表-單人組R 則,A的報名費用為800+100x3=1100元;B為800+100x2=1000元;C為800元
2.請依附件報名表繕打(請用標楷體12pt)輸入資料後列印紙本,加蓋校印或體育行政主管
3
單位戳章掃描成電子影像檔
(jpg/jpeg檔或pdf檔)併同已繕打報名表word檔E-Mail至國立高雄大學體育室傅曉菁小姐sport@nuk.edu.tw信箱(主旨範例:○○大學-大專運動舞蹈錦標賽報名表);報名資料內容缺件不予註冊;完成後自行以電話確認完成報名手續。
3.報名表紙本併同附上運動員在學證明(111年2月25日以後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學生證須加蓋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章)、競賽代辦費(請至郵局購買現金袋」)於第一款時間前以掛號郵寄寄達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國立高雄大學體育室傅曉菁小姐收,信封請標註「○○大學-大專運動舞蹈錦標賽報名表」;完成後自行以電話確認完成報名手續。
4.報名資料內容缺件(未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及相關證件、競賽代辦費不齊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及方式完成報名手續者,視同未報名成功,不予註冊。
(四)競賽代辦費:
1.國標舞組:每人每組新臺幣800元整,加賽一組增加100元。(每人最多限報6組)
2.團體舞組:每項每隊新臺幣2,000元整。
3.競賽代辦費一律以郵局現金袋(請至郵局購買)繳交。
(五)保險費:凡報名參賽之職隊員保險均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保險證明請於比賽當日攜帶備查,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大會工作人員、裁判及志工等人,由大會統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六)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報名職隊員註冊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運動舞蹈委員會及國立高雄大學僅供於彙編秩序冊、成績紀錄及報告書使用,不另作為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