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南藥理大學110學年度新生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提升本校學生排球運動之風氣與技能,並增進各系同學之運動交流。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室
三、承辦單位:排球隊、排球社、運動志工團
四、協辦單位:運動管理系、運動管理系系學會
五、比賽日期:110年11月29日至12月月10日
六、比賽地點:本校室外排球場、羽球館。
七、比賽分組:分男子組與女子組,以系為單位。
八、參賽資格:凡本校110年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之新生班級(含進修部)均可報名。
九、報名手續: 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19日(五)下午4點止,一律採線上報名: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RLKgkDfBgzaTKcyDAaArf_oak_KzeXj6mr0KWPzXgHoCN0A/viewform,不收紙本報名表(回傳後請務必與鄭老師確認,避免遺漏,若無確認以致後續未列入賽程,恕不負責),逾時概不受理。
十、領隊會議及抽籤:110年11月25日(四)12:30,於體育室4F會議室公開抽籤,各隊請派員參加,未參加者由大會代抽。
十一、比賽辦法:
(一) 根據各組報名隊數訂定比賽制度;每隊報名以18人為限,於各場比賽前提出12人出賽名單。註:凡由運動績優管道入學之排球專項體保生不得報名。
(二) 採三局二勝制(一、二局每局25分,第三局為15分)。
(三) 其餘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二、比賽規定:
(一) 各隊應詳閱出賽時間,並於賽二十分鐘前向大會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十 分鐘前提交大會競賽組,未依規定提出名單者以棄權論。比賽時間如有更動,以大會公告為準。
(二) 每場比賽前應將該場出賽球員之學生證提交比賽紀錄台,以備查驗,未提交者不准出場比賽。
(三) 未經報名註冊之球員,不准出場比賽。
(四) 凡比賽時發生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該場審判委員判定,其判決即為終決。
(五) 被取消資格或棄權之球隊,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並中止其未完成之各項比賽。
十三、獎勵: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
註:若有疑問請電洽06-2664911分機1216鄭欽嬴老師、本競賽辦法可至體育室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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