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

登革熱病媒蚊防治專家學者意見及世界衛生組織登革熱病媒預防控制指引

公告時間:
2015/10/30
公告內容:

 一、依教育部臺教綜(五)字第1040142709號函辦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本(104)年10月30日環署毒字第1040090001號函暨11月3日環署毒字第1040090635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病媒蚊孳生,請加強環境清理維護(如盆栽等),務必每週至少執行1次校園環境孳生源檢查,主動清除積水器物,澈底做到「巡、倒、清、刷」,亦即「巡視」校園環境積水容器,將積水「倒在地面上(不可倒入水溝)」,不要的器物予以分類「清除」,減少容器,留下的器物也要「刷洗容器內部邊緣」去除斑蚊蟲卵,妥善收拾或予以倒置。
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週知,將依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會議指示將加強稽查、告發及處罰,登革熱發生區域,如高屏及臺南等地區,其水耕盆栽或底盤孳生蚊蟲,將依下列法規查處:
(一)未依地方主管機關通知或公告,主動清除所屬場所之登革熱病媒孳生源(如含水盆栽或底盤等)。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二)未妥善清理處所或容器(如含水盆栽或底盤等),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者,為污染環境行為,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