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法規:
依僑務委員會「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辦理。
二、參與對象 :
為維護僑生醫療保障,新僑生入學註冊時,均應參加僑保,保險效期6個月,保費由僑生自付一半,僑務委員會補助一半。
三、保險期間:
僑保共計6個月,自開學日起6個月。
四、補助額度:
參加僑保之僑生,保險費由僑務委員會補助保險費50%,僑生自付600元。投保後費用將不予退還。
五、理賠申請:
(一)至健保特約診所、醫院就診,請先行自行負擔。
(二)準備下列文件至健康促進中心申請理賠。
1.理賠申請書。
2.醫療費用收據。
3.診斷證明書。(同一疾病多次複診時,可在最後一次看診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將每次看診的日期寫在證明書上即可)
(診斷書、收據如果繳交影本須加蓋醫院大章)
4.護照影本。
5.居留證(身分證)影本。
6.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六、理賠項目:
只限必要的醫療(如發燒、腸胃痛等疾病),矯正牙齒、健檢、施打疫苗…等不能申請,理賠金額規定如下:
理賠金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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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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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理賠上限為新臺幣1,000元(含掛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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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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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醫療手術(診斷書上書明「手術」字樣者),理賠上限為新臺幣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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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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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間理賠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2萬元,病床一律以三等病床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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