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自1960年代推動日本腦炎預防接種,使用的是以鼠腦製程之不活化日本腦炎疫苗(inactivated mouse brain-derived JE vaccine),為順應疫苗產製技術轉變與使用趨勢,自2017年5月22日起改採用細胞培養製程之活性減毒嵌合型日本腦炎疫苗(live attenuated JE chimeric vaccine)。
二、活性減毒嵌合型日本腦炎疫苗幼兒常規接種時程:應接種2劑,出生滿15個月接種第1劑,間隔12個月接種第2劑。而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活性減毒嵌合型日本腦炎疫苗者,地方政府衛生局(所)有提供不活化日本腦炎疫苗,可請醫療院所協助申請,依其接種時程完成。
三、針對已接種鼠腦製程之不活化日本腦炎疫苗的幼童,為維護其免疫力及疫苗保護效果,依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ACIP)」建議,訂定疫苗銜接原則如下:
(一)已接種1劑鼠腦製程不活化日本腦炎疫苗:與前一劑鼠腦疫苗間隔至少14天接種第1劑,間隔12個月後接種第2劑。
(二)已接種2劑鼠腦製程不活化日本腦炎疫苗:與最後一劑鼠腦疫苗間隔至少12個月後接種1劑,其後不必再追加。
(三)已接種3劑鼠腦製程不活化日本腦炎疫苗:滿5歲至入學前接種1劑,與最後一劑鼠腦疫苗間隔至少12個月。
四、成人若居住地或工作場所接近豬舍、其他動物畜舍或病媒蚊孳生地點等高風險地區,或至流行地區旅遊,可自費接種日本腦炎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