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卡病毒感染症主要經由斑蚊叮咬傳染,目前無疫苗可預防,得病後僅能症狀治療,避免病媒蚊叮咬是最重要的預防方法。
1.防蚊措施:
(1)戶外活動時建議使用經衛生福利部核可、含DEET的防蚊液,並依照標籤指示說明正確使用。如果防曬乳液和防蚊液一起使用,則應先塗抹防曬乳液,再使用防蚊液。
(2)長時間戶外活動時,應穿著淺色長袖衣褲,並可在衣服上噴灑防蚊液,增強保護效果。
(3)至流行地區活動時,應選擇裝有紗窗或空調設備的居住場所。
(4)如果確診為茲卡病毒感染症,發病期間要待在蚊帳內或室內,避免被蚊子叮咬造成次波傳染。
2.清除家戶內外孳生源。
3.建議懷孕婦女如無必要應暫緩前往流行地區,若必須前往請做好防蚊措施,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等。
4.具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旅遊史之注意事項:
(1)凡自流行地區返國後,均應自主健康監測至少2週,如有任何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2)安全性行為:自流行地區返國後,無論是否出現疑似症狀,未來6個月有性行為時,男性和女性均應採取安全性行為,男性之性伴侶若為孕婦,則性行為時應戴保險套至性伴侶分娩。
(3)女性自流行地區返國後,無論是否出現疑似症狀,建議延後至少6個月懷孕。
(4)自流行地區返國後,應持續使用防蚊液至少3週,以避免被病媒蚊叮咬可能造成社區傳播。
5.懷孕婦女如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活動史,或相關暴露史,且於暴露後2週內出現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暴露史,醫師將進行通報並採檢送驗,必要時會進行胎兒超音波檢查,以瞭解胎兒是否有小頭畸形或顱內鈣化;懷孕婦女若於暴露後2週內無疑似症狀,如有疑慮可請求檢驗,經醫師評估有必要時可採檢送驗。(懷孕婦女之茲卡病毒感染症通報與檢驗流程)
6.自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離境,應暫緩捐血28天,避免可能造成輸血感染。